荆州绿色智能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基地(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JZJI-202502SY-******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502SY-******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5-421024-04-01-984914(批************有限公司。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荆州开发区滩桥镇荆江大堤以东、沿江大道以西、观音寺社区西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52.3亩,其中长江大堤堤内主生产厂区约1220亩,长江大堤堤外约1232.3亩,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体投资规模约17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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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7。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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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合同估算价:约3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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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业绩要求:2022年2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8.8万平方米的类似工业厂房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焊接或机加工或涂装工艺,且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未体现项目规模等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 (5)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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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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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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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签字。 7.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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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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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行政监督 | |||||||||||||||||||||||||||||||||||||||||
******建设局,电话 0716-******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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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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